香山股份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8.1亿 2022定增募6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香山股份(002870.SZ)昨日晚间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179.2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的部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香山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600699.SH),均胜电子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均胜电子已与香山股份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香山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4.6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香山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2,879,40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香山股份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香山股份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均胜电子于本次发行完成前持有的香山股份股票将与本次发行所认购的新增股份适用相同的股份锁定期进行锁定,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本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香山股份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均胜电子持有香山股份39,621,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92%。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32,879,402股测算,均胜电子认购香山股份32,879,402股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均胜电子合计持有香山股份72,501,002股股份,占香山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43.95%。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胜电子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香山股份表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均胜电子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香山股份昨日晚间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公司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号),核准香山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01,000股新股。香山股份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7.08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2022年4月18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香山股份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号《验资报告》。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