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实施 护航学生“舌尖安全”
8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市卫健体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介绍法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落地举措。
据悉,《规定》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系全省首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南阳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作为人口和教育大市,南阳现有各级各类学校4000余所,在校学生200多万人。尽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但调研发现部分学校仍存在监管不到位、食堂管理薄弱等问题。此次立法既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的要求,也填补了当地校园食品安全制度空白,为守护学生饮食安全、保障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定》共二十四条,以“预防为主、全程管控、社会共治、安全有序”为原则,覆盖全市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核心聚焦“全链条管控”与“多方职责明确”。在部门职责上,明确市、县(市、区)政府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监局负责监督查处与宣传教育,教育局指导学校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卫健疾控部门承担食源性疾病预防与营养教育,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配合。
全流程管理方面,学校供餐单位需持食品经营许可并公示相关证件,采购遵循“安全、平价、健康、营养”原则,贮存做到通风、分区分类;需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制定食谱,加工时控油限盐;中小学校、幼儿园每餐次每种食品成品需留样48小时以上,严禁使用不合标食品。校外供餐单位需按国标配送,确保运输贮存设备达标。监督层面,相关部门将对供餐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政府将建设统一平台,实现线上采购、智能验收、视频监控及家长监督等全链条可追溯功能。同时,《规定》设置三条罚则,强化法规刚性约束。
为推动《规定》落地,多部门已明确具体举措。教育局将建立“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直接负责、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食品安全员具体负责”的四级责任体系,要求校长亲自部署食堂检查;联动多部门建立会商督查机制,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推动供餐学校成立家长膳食监督委员会,并指导学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逐步将民办学校、校外配餐公司纳入信息化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纳入重点监管,每学期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同时推进智慧监管,依托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可视化,推动学校开展食品快检并公示结果,畅通12315监督渠道。
市卫健体委将在卧龙区、宛城区开展学生餐专项监测,在6个营养改善计划县推进农村学生营养监测与膳食指导;定期抽检学校饮用水,将其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执行五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全年不少于2次联合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化督办,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全媒体记者 李金玺
编辑:辛灵飒 初审:陈丹丹 终审:王笑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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